戴晓燕律师事务所
DAIXIAOYAN LAW OFFICE
员工病假期满后未经单位许可继续休假,单位可否以旷工为由解雇?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2-12-03 | 1318 次浏览 | 分享到:
人物:张某vs某知名外企轮胎公司


背景:2018年5月21日张某因患胆囊结石住院治疗,于2018年6月1日出院,出院后连续四次递交疾病诊断书申请病假,最后一份疾病诊断书开具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诊休建议为休息一周。2018年7月25日,张某给其车间主管打电话,要求调整工作岗位并继续休假,未得到许可,张某自此再未到公司上班。

员工手册内容:
员工不能正常出勤时,须在E-LEAVE系统中事先得到部门经理的批准。不能登陆E-LVAVE系统的员工,需填写《请假申请表》,并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存档。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请假的,员工须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部门经理,获得批准后才能休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缺勤,按纪律政策处分。

(2)员工无故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将被视为旷工,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的即被视为自动离职。

(3)员工请假,要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需要提前在E-Leave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如不能上网,则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如需要),并应得到其直接主管或部门经理以及人力资源部的批准。如果遇到紧急事件,员工不能亲自请假,应委托家庭成员或朋友在请假当天将请假的原因和理由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应在请假结束后上班的第一日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员工旷工天数达到本手册规定天数的,公司可作出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纪律处分。

解除前插曲:2018年8月7日,邮寄送达《旷工违纪通知函》,内容为“张**先生,您已于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7日连续旷工,根据《员工手册》规定,公司可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因此,你需要在5日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向人力资源部和你的直接主管说明情况,逾期公司将按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未在规定的日期内去公司做出说明或解释。

解除时间:2018年8月22日。

解除理由: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7日连续旷工。

张某诉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万余元。

仲裁结果:支持。


二审法院判决轮胎公司无需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2021)辽02民终1675号

 


根据轮胎公司员工手册和考勤管理规定,员工休病假应通过考勤系统或填写请假单进行申请,只有特殊紧急的情况下才可能通过电话或其它形式向主管请假,而本案张某是在出院一个多月后的7月25日打电话给其主管要求调岗并继续休息,没有证据证明此时存在特殊或紧急的情况。退一步讲,即使有特殊或紧急的情况,轮胎于8月7日向张某发出《旷工违纪通知函》,即是给张某进行辩解的权利,但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张某在收到或知道公司决定后,到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了解释说明并补办7月25日以后的病假手续,应视为其主动放弃了辩解的权利,因此轮胎公司认定张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进而作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决定,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


 

 

人食五谷杂粮,头疼脑热休病假,理所应当,但无规矩不成方圆,劳动者有义务按照单位规定的流程申请病假,并提供诊断证明。对于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劳动者事后补办病假手续也在情理之中,用人单位有义务对此给予容忍。本案中,轮胎公司的点睛之笔在于解雇前向张某发送了《旷工违纪通知函》,为张某留出了申辩的机会,此举大大增加了以张某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合理性,值得推崇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