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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某涉嫌销售假药罪辩护成功“拘役”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948天前 | 1756 次浏览 | 分享到:

纪某涉嫌销售假药罪辩护成功“拘役”

  案情简介:被告人纪某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经营一保健品店。2012年5月以来,被告纪某从王某等人处购进“极品海狗”“达泊西汀”等性保健品,并在该店内予以销售。2014年3月18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纪某经营场所扣押“极品海狗”“达泊西汀”等共计7666粒。经鉴定,上述物品中均检出西地那非等成分,按假药论。

 

  办案简要:辩护人接受杨某的委托后,第一时查阅案卷,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第一时了解案情,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及时向海宁市办案民警取得联系,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提出取保候审理由,最终海宁市办案民警采纳法律意见决定取保候审。

  2015年10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及代理检察员支持公诉,戴晓燕律师出庭辩护。提出辩护四点辩护意见:一,当事人如实供述,自愿认罪。二,当事人系初犯。三,当事人主观恶性较小。四,假药系有人送上门。

 

  审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纪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庭后当事人及当事人亲属对判决结果很满意。